
【大河财立方 记者 朱娟 见习记者 岳炎霖】12月26日,大河财立方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即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中,河南将从统筹涉企政策制定、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三大方面着手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李艳介绍,河南首先将统筹涉企政策制定,《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制定惠企政策应当广泛听取经营主体及其他有关方面意见建议。第五十六条明确,制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或者涉及经营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条例》还鼓励和支持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
“行政执法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企业和群众,其规范化程度直接关系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影响着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信心,更关乎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望。”李艳介绍,《条例》中还明确了一系列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如第六十三条明确,进入经营主体经营场所进行行政检查的,应当执行扫码入企制度,将检查主体、人员、内容、结果等数据按照规定上传至信息系统。第六十六条还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考核、定期报告、协调指导、数据共享等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在优化涉企法律服务方面,李艳介绍,为提升涉企政策知晓度,《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专访、答记者问、在线访谈等形式,对出台的涉及经营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为推进惠企政策落实,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获得感,《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各地、各部门应当将财政、税收、人才、科技等惠企政策汇集至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办理事项的精准匹配工作,将匹配的政策直接推送至经营主体,有序推进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有惠必享。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等环节工作,持续释放法治生产力,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李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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